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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家庭团聚类居留许可2012年7月起将执行新政

来源:浙外出国移民 编辑:外服移民 马上咨询 在线评估

新政主要有以下内容:

        1、要申请家庭团聚类许可,必须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不能申请;

        2、申请配偶来荷兰居住的一方,必须在荷兰已居住至少1年以上(只适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居留者);

        3、独立居留申请时间从原来的居留满3年改至5年;

        4、持有荷兰居留许可允许在外国居住的时间从9个月缩短至6个月;

        5、申请年龄超过65岁的父母来荷兰定居的居留取消;

        6、新增来荷申请结婚居留许可,期限半年;

        7、申请MVV签证费用上调至1250欧元,

        8、取消探亲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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