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项目的条件要求
在省商业移民提名项目下,曼尼托巴省和加拿大政府共同承担对商业移民的审核责任。
该提名项目允许曼尼托巴省提名并招纳世界各地合格的商业人士和农场主。这些商业移民有意向并具备能力移居到曼尼托巴省,创办或购买生意,或在现有的商贸机构中作为合伙经营人。
有兴趣申请省商业移民提名项目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至少有35万加元的可证实的个人净资产
· 能证明在经营个人的商贸或农场方面的经验, 或在一家成功经营的公司至少有3年的高级管理经验
申请人还必须要做以下准备:
· 到曼尼托巴省参观考察,并提供对曼省商贸机会的考察评估材料,以及对该省的基本认识。 请参阅有关参观考察的信息网页:申请到曼尼托巴省参观考察指南
· 在曼尼托巴省进行 符合条件的商业投资
· 和所抚养的家庭成员一起在曼尼托巴省定居
如果曼尼托巴省批准了您的移民提名申请,您则要按要求在曼尼托巴省政府存入75,000加元的押金,以保证您将定居于曼尼托巴省, 在获得移民签证并移居到曼尼托巴省后的两年之内开始经营或购买一项生意或农场。在按照您在申请中所表明的意向进行了投资,您的生意或农场已经开始运营之后,并且你也定居于曼尼托巴省,该押金将会无息退还给您。
如果您的申请得到曼尼托巴省提名, 您将会收到一份提名资格证书以及如何向您所在地的加拿大移民局签证处递交有关材料及移民手续费等说明材料。
如何申请曼尼托巴省商业移民提名项目
第一步:要求实地参观考察
在申请曼省商业移民提名项目之前,申请人要按要求来曼尼托巴省进行至少7天的参观考察。请下载 申请到曼尼托巴省参观考察指南,向商务移民及投资处递交指南中要求的表格和证明文件。该办公室的地址是600 - 259 Portage Avenue, Winnipeg, Manitoba Canada R3B 3P4.
第二步:对您的考察要求进行预审
在对您递交的材料进行预审之后,如果您达到了该项目要求的资产净值和商业经验, 您将会收到一份邀请函,邀请您来曼尼托巴省参观考察。如果您需要申请来加拿大的旅游签证,在递交签证申请时要将此邀请函一起附在申请材料中。
第三步:准备参加考察
在您获得旅游签证并准备安排来曼尼托巴的旅程时,请与商务移民及投资处联系。该办公室的电话是204-945-1872,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pnp-b@gov.mb.ca ,以便我们安排您的考察日期。我们建议您能在我们定期开办演讲会的那几周来参加考察。请您提前至少两周与我们办公室联系,以便我们为您保留位子。在演讲周内,您会收到有关该项目的详细内容材料以及我们提供的移民安置方面的服务。在此期间,您还要接受一次与商业移民官员的面谈。
第四步:评估您的申请
在您对曼省的参观考察结束之后,您必须要在与商业移民官员面谈之日起的一年之内递交一份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以及所有要求的文件。如果申请是在面谈之日后超过一年才收到则不予受理。在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后,我们将会给您一封确认信并告诉您审批材料所需要的时间。
(注意:申请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
第五步:签署押金协议书
如果您的申请被提名项目接受,您将按要求在押金协议书 上签名并将75,000加元交给曼尼托巴省政府作为押金。
第六步:将申请递交到加拿大使馆签证处
收到您的押金后,我们将会通知您将申请材料原件递交到您所在当地的加拿大使馆签证处。提名项目将把提名资格证书直接寄到签证处并注明您已被我省提名项目提名。加拿大使馆签证处收到申请后将通知您进行体检以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这些结果没有问题,签证处将给您发放永久居住权移民签证。
第七步:移民到曼尼托巴省
在您以永久居民身份移居到曼尼托巴省后,请与商务移民及投资处联系,并预约和负责商业移民安置的官员见面。
第八步:创办符合条件的生意,要求退回押金
在您入境的两年之内,您必须要创办自己的生意并实现在押金协议 中指定的投资要求。您的投资一旦落实到您所提议的生意中,75,000加元的押金将退还与您。
符合条件的商业投资
商业投资如果不能按照提名项目的要求进行投资或从事商业活动则是不合格的投资。
投资
1. 被提名人从个人资产中所投入曼尼托巴省的资金将不能少于15万加元的有形资产**,除非是该投资中包括一部分流动资金,而该流动资金按照加拿大工业局对总投资额结构的数据规定,与该生意中的总投资金额结构相符。因此,包括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得少于15万加元。
2. 如果是在一个现有的生意中投资,被提名人至少必须要掌控其资产的33.33%, 或在生意中的产权投资至少达到一百万加元。此外,该投资不含偿还条件。
3. 对个人财产的投资,例如主要住房或个人用的机动车辆,不能作为商业投资。
4. 在某一生意中投资只是为了获取其收入而不参与管理为消极投资,这种投资为不合格投资。
商业活动
1. 经营实体在曼尼托巴省应该有连续性和反复性的商业活动。
2. 被提名人在曼尼托巴省内要不断的积极参与所经营业务的管理工作。
3. 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的,并在曼尼托巴省的经济环境中具有切实可行性,申请人应具备必要的资源和技能来经营该业务。
4. 提名项目要求被提名人在曼尼托巴省从事具有增值效益的商业活动。纯属商业投机的活动则不符合该项目的要求。
**有形资产为土地、房屋建筑、机动车辆、家具、办公设备、电脑、固定装置、机械装备和库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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