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我们所说的移民,是指取得另一国的合法永久居留权(lawfulpermanentresidency)。在美国,俗称绿卡。根据美国的《移民和归化法》(INA),绿卡的取得有四条途径,职业移民、亲属移民、庇护移民、抽签移民。某些国家的人,包括来自中国大陆的人,不能参加抽签移民。
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是因为工作需要或者商业经营的需要而移民美国的途径。职业移民共分为五类,分别是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者研究员、跨国公司经理,第二优先的高学历或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第三优先的专业人员、技术工人或其他劳工,第四优先的特殊移民(主要是宗教人士),第五优先的投资移民。所谓“优先(priority)”,是指前一优先类别的名额如果没有用完,可以按顺序由下边的优先类别使用,美国职业移民申请的正常程序是由雇主作为申请人,并且要先经过美国劳工部的批准获得劳工证,以证明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愿意从事申请中载明的职位,然后到移民局申请。职业移民第二、三优先类别就是适用这一程序。但是,其他的类别不需要经过劳工部,可以直接将移民申请递交移民局。
亲属移民(Family-BasedImmigration),是因为家庭团聚的需要而提供的移民途径。可以为亲属申请移民的人是有美国国籍的人和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当然,有绿卡的人不能为父母申请,也不能为已婚子女申请,只能在成为美国公民之后才可以为这部分亲属申请移民。
庇护移民(Asylum-BasedImmigration),是为那些在美国之外的国家遭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提供的移民途径。这部分人必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庭申请庇护身份,被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后就可以申请绿卡,根据美国的移民法,每年移民美国的人数是有限制的。其中,分配给职业移民的人数是每年14万名,分配给亲属移民的人数是每年22万6千名。公民为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已满21岁公民的父母申请移民则没有名额限制,庇护移民也没有名额的限制。
抽签移民因为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有名额的限制,而每年申请这两类移民的人数又远远超出这些名额,所以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只好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等待,这样就有了通常所说的“排期”。而且,这些有限的名额还要分配给不同的国家,国家不同,得到的名额也不一样。所以,即使是在同一个移民类别,不同国家的人就有了不同的排期。名额相对较多、符合资格的人相对较少的类别,比如职业移民中的第一、第四和第五优先类别,没有排期的问题,第二和第三优先类别则有排期问题,取得美国绿卡五年之后就可以申请美国的公民资格,如果是通过跟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的绿卡,则3年之后就可以申请公民资格。申请可以提前3个月递交美国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