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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法律规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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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法律规定详解
以下为移民官方法律翻译。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EB-5投资移民法律链接(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eb1d4c2a3e5b9ac89243c6a7543f6d1a/?vgnextoid=facb83453d4a3210VgnVCM100000b92ca60aRCRD&vgnextchannel=facb83453d4a3210VgnVCM100000b92ca60aRCRD)
 
任何外国人如果要以投资移民的身份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其必须符合以下有关投资的规定。

(一)美国投资移民-投资金额及雇佣员工

投资金额必须达到一百万美元。如果投资于农村或者高失业率的城市地区则可减少至五十万美元。但农村或高失业率的城市地区须符合以下定义及规定:
1、农村地区。指官方都市行政统计划区以外的地区,或者人口达到两万以上之城镇市郊以外的区域。行政划区及人口以官方正式公布为准。

2、高失业率城市地区。指由州政府公布的失业率超过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地区。不过,投资者不能以报刊资料或私人机构提供的资料为准,而必须是州政府指定为失业率超过150%而且以投资目的通报过移民局。当然,并非每个州都进行以投资为目的的专门统计或报告。迄今为止,向移民局报告指定高失业率投资地区的州只有德州、加州、纽约州、弗洛里达州、华盛顿州等。因此,投资人在投资于高失业率城市地区时,一定要事先索取官方资料。

除投资资金的规定外,投资者还必须雇佣至少全时制工作的美国工人。美国工人指的是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的人士,包括美国公民、美国合法永久居住以及经批准可以合法工作的难民、临时居民等。但投资者本人、其配偶或子女不包括在内。

(二)美国投资移民-投资方式
投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设备、资产甚至贷款。但贷款必须是投资者以其个人偿还能力做保的贷款。以所投资的企业资产作为抵押而取得的贷款不得纳入投资金额。其次,投资必须是具有经营风险的投资。就是说,所投的资金必须具备“营运”和“处于风险”两个要素。因此,银行存款,购买债券、抵押放款、不动产投机买卖或购买股票等,均不符合要求。当然,有的是处于两者之间,这就取决于是否符合资金金额、资金运作以及雇佣员工的三项要求。比如,购买一百万的房产和投资一百万作为房屋开发商就是一个对比。

(三)美国投资移民-投资对象
投资对象可以是新建企业、购买现成企业或购买亏损企业。三者虽然要求不同,但投资金额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量(一百万或五十万美元),同时雇佣员工超过十名。
1、美国投资移民-自己新创建一个企业:新建企业是投资移民的标准形态。其新建企业可以是生产、制造、贸易、服务行业等,只要达到规定即被视为合格。

2、美国投资移民-购买现成企业:购买现成企业是指购买已经营运的企业,该企业在购入时处于盈利或亏损但未达到规定的亏损(20%)。这是投资移民的变通投资方式,但投资者购买这样的企业必须在购买该企业后,A、使该企业的净值(New Worth)至少增加40%,或者,B、增加雇员至少40%。但投资金额一百万或五十万以及雇佣十名以上雇员的绝对标准依然必须达到。比如在要求投资一百万美元的地区,投资者用五十万购买一现成企业,购买后又增加二十万的设备,其新增部分虽然达到了40%,但投资总额共七十万美元,则仍不符合要求。或者原有雇员为20名,投资者又招聘了8名,虽然8名已达到了20名的40%的要求,但依然不足十名,故不符合要求。因此,如果购买现成企业,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

3、美国投资移民-购买亏损企业:购买亏损企业也是变通投资方式,其虽然没有如上40%的要求,但该企业必须是在过去至少两年内每年的经营亏损高达或超过其企业净值的20%,方可被称为“亏损企业”(Troubled Business)。也就是说,投资者是来拯救这种濒临破产的企业,而且购买该企业的投资也必须达到规定的一百万或五十万美元。当然,一个“亏损企业”还能净值一百万,其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

4、美国投资移民-联合投资:投资也可多人联合投资,但仍然必须符合投资金额和雇用员工的要求。比如,五个投资者的联合投资,必须达到五百万美元的投资额并雇佣五十名以上美国工人,五个投资者才均有资格申请移民。

不过,由于投资移民类别的立法时间不久,加之要求较高,申请人并不太多,故有人认为是否达到了吸引外来资金的立法本意尚不敢断定。因此国会近年来也开始通过一些法案以促进投资移民的增加。但这些法案也是在对投资移民的基本要求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以符合各种需要。比如“区域投资中心” (Regional Center)即是一项以主要从事对外贸易的投资者为对象的试验性计划法案。该计划虽然不要求投资者直接雇佣十名以上美国工人,但在间接增加就业机会方面也有规定,而且,任何此类计划必须事先经移民局批准。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同法定规定有出入或例外的项目或计划时,最好能够获得官方的、特别是移民局的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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